心航線公寓大廈
第一屆管委會第三次會議 會議紀錄
時 間:
地 點:心航線二樓交誼聽
主 席:王主委 起偉
出席委員:陳智鴻、陳昭嫺、許慎美、蔡維新、陳秋旭、李嘉堅、陳淑芬(代)、黃崇惠、戴惠玲
列席委員:無
記 錄:戴惠玲
會議記錄
一、交接事項討論
(一) 建商應依樓層逐一詳列交接細項和驗收表。含合約書內明定之項目和規格,以及建商額外加贈屬管委會財產的部分。
討論結果:未進行交接。
(二) 保全系統及聘僱事宜。
討論結果:今請長江保全進行完整配套說明;擬多請幾家保全公司進行比價及比較。
(三) 水質問題。水塔清洗後才可交接。
討論結果:交接前會再整理一次。
(四) 大樓外觀。清洗後才可交接。
討論結果:交接前會再清洗一次。
(五) 少數住戶鋁窗窗框顏色需要噴漆以求大樓外觀一致,延請建商續與住戶溝通並代為估價與發包。
討論結果:請建設公司行文(管委會蓋章後),與住戶進行溝通。
(六) 騎樓通往地下室的樓梯應加裝手扶欄杆。
討論結果:已與建商討論過,OK。
(七) 交接帳款應詳細列出帳務明細,包括提撥計算、預收管理費計算、支出細目等等。
討論結果:已與建商討論過,OK。
(八) 地下樓層(B1至B4)及各樓梯間油漆粉刷剝落,建商於交接前須改善。
討論結果:已與建商討論過,OK。
(九) 確認地下四樓(B4)的化糞池與污水處理設施功能正常,否則須請建商改善(商請羅委員評估)。
討論結果:在交接時如有問題再提出。
(十) 確實檢查屋頂防水設施(確認合約載明的保固期,並且可考慮利用染劑進行測試)。
討論結果:交接時如有問題再提出。
(十一) 無線電視台收訊不佳,研請建商改架設VHF、UHF天線,凡使用數位電視盒住戶可接受15台免費電視台。
討論結果:因建商已有請廠商來安裝調整,結果差異不大,故已拆除。但有某些住戶仍有收視訊不良的問題,擬考慮換廠商安裝。
(十二) 委員提議,基於安全考量一樓騎樓不應停放機車,並於斜坡設置路障。
討論結果:1在騎樓設置"禁停機車"的告示牌
2在斜坡設置路障之部份則由保全進行告知。
(十三) 提升門廳警衛室接待櫃臺的裝潢材質以美化門面。建議盡量採用現代材質,例如杜邦人造石檯面。
討論結果:與建商討論過,沒問題。(會先審核設計圖)
(十四) 頂樓水箱加鎖,並加裝頂樓和水箱監視器。
討論結果:1頂樓水箱加鎖,沒問題。
2頂樓和水箱監視器,建商未答覆,會再爭取。
(十五) 暫定以二樓宴客廳作為管委會辦公室,以及二樓接待櫃檯作為總幹事辦事處。需在管委會辦公室、總幹事辦事處、警衛室裝設公辦電話且能互通。
二、住戶規約(暫定,下列各目事項,將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
(一) 公共設施區擬採點數制和使用者付費制。
(1) 公共設施區(包含二樓設施區和迴立球場等)
n 點數制:為顧及住戶福利,二樓公設區擬依坪數計算應得點數(暫定
討論結果:保留,待確認保全公司後,再交由總幹事處理。
n 使用者付費制:凡住戶需要額外使用二樓設施時,擬酌收使用費。各設施使用費另開會決議。
討論結果:保留,待確認保全公司後,再交由總幹事處理。
n 於週一至週五平日採預約式使用(登記使用),設施使用登記表擬公佈於二樓櫃檯和設施等處(是否可公佈於心航線專屬網站上?)。預約方式採電話預約。
週六週日或國定假日暫停預約,採隨到隨用制,並限制使用時數。責付總幹事規劃及管理。
(2) 洗衣房設施
採投幣制,擬於交接後開放使用。
討論結果:預計下次會議時進行交接。
(3) 頂樓公共區
為顧及13樓住戶之生活品質、頂樓設施(含防水地板)的維護和安全,以及水電方面的管制,頂樓擬採非營利經營。管委會舉辦之活動可包括三節活動、耶誕活動、義賣、跳蚤市場等。相關活動責請管理公司辦理。
討論結果:保留,待確認保全公司後,再交由總幹事處理。
(二) 頂樓管理
n 於管委會成立之初,將針對頂樓出入門以及景觀台橫向欄杆的安全進行修繕(例如加裝安全門鎖或PC板、護網等工作),相關安全措施完工前暫不開放使用。
討論結果:建商未承諾加裝護網,目前則先裝告示牌,警告安全性。(會再提醒建商)
n 目前因個人需求而利用頂樓(例如曬棉被和衣物)的住戶,應確實做好安全措施(如注意強風效應),以防發生公共危險。
(三) 維持整棟大樓外觀
a. 不應在自宅張貼房屋買賣或出租刊版或懸掛明顯有礙大樓觀瞻之物品,包括宗教或信仰物品、衣物等。
b. 房屋買賣或出租訊息統一在警衛室登記。
討論結果:統一在警衛室登記,註記須加上期限。
(四) 內部清潔衛生規則
a. 走廊、樓梯間不可擺放私人物品,包括鞋子、腳踏車在內。如有違規情事,擬依消防法規定懲處。
(五) 電視台收訊
a. 第四台有線電視:淡水僅有一家紅樹林有線電視,研擬於下次會議時請業者列席說明。
討論結果:擬再予有線電視台協商,討論是否有優惠。
(六) 限制出租對象,不應出租給八大行業。
討論結果:交由管理公司負責。
(七) 電梯與樓梯安全管制(安全鎖或密碼鎖等)責付管理公司與總幹事規劃。
討論結果:OK。
(八) 車位管理
(1)收費標準與依據:
所有車位因升降梯使用、升降設施使用、清潔、維修、管理等相關支出考量,規劃收取管理費、升降機械維修管理費、電費。收費標準另開會決議。勞請主委確認停車場電錶是否分錶,如未分錶應進行之。
討論結果:交由管理公司負責。
(2)B4公有機械車位由管委會管理使用。
n 管委會取得區分所有權人同意後,得租/售B4公有機械車位。公有車位的出租收益一部分提撥公共基金,另一部分提撥升降機械維修管理費和電費帳戶。售出收益屬公共基金。
n 公有車位出租以社區住戶為優先承租對象,並於規定時間內向總務登記,若人數過多將採抽籤制。之後如有出缺車位,將出租給非社區住戶使用人。收費辦法另外公佈。
(3)車位維修時擬針對所有車位(B2、B3、B4)的所有權人召開會議,共議相關的維修和檢查細則。
討論結果:交由管理公司負責。
(九) 機車停車位
因大樓的整潔及安全考量,不可在一樓騎樓停放機車。停車場機車停車位因升降梯的使用頻率與故障率考量,擬收取機車停車位的清潔維修費。
討論結果:交由管理公司負責。
(十) 財務管理。依用途設立不同帳戶,包括升降機械維修管理費、管委會公基金、管理費…等等。
討論結果:交由管理公司負責。
(十一) 管理費收費標準。收費標準應考量公平性原則,作為辦公室用途所繳交的管理費應不同。
討論結果:相關問題,將依樓層的不同,訂定收費標準。
(十二) 管委會擬委任或僱傭領有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或認可證之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或管理服務人員執行管理維護事務。其頭銜為「總幹事」。總幹事的辦事處擬設置於二樓接待櫃檯,並提供牌示。相關辦法與聘用人員將開會決議。
討論結果:OK。
(十三) 垃圾管理。
採垃圾不落地制。擬行文建議鎮公所規劃垃圾車行經社區後方,以收取垃圾。
回收資源另開會決議。
討論結果:交由管理公司處理。
(十四) 大樓與公共區域的清潔擬責付管理公司和總幹事規劃,並在取得同意後負責執行。
討論結果:交由管理公司負責。
(十五) 保全管理
擬公開招標,並就費用、人數、職責、保全程度、工作內容等進行評估。勞請主委聯絡並請業者出席說明。
(十六) 住戶裝潢時搬遷物品管理。訂定相關配合規定(包括在所有必經地方鋪設保護膜,而且事後須清潔),並向住戶收取保證金。
討論結果:OK。
(十七) 交接後擬向銷售中心收取廣告費用,並納入住戶基金帳戶。
(十八) 擬行文鎮公所瞭解公寓大樓右方隔鄰空地之使用規劃及現況。
討論結果:交由管理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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